没错,这道黑影便是黄甫翰。晚上,他辗转反侧难以入眠,他咽不下这口气,他加入军队原本是为了自己的侠客行打下良好的基础的,可万万没想到遇见了一群军痞。黄甫翰觉得,自己的侠客梦和王凌一起被这群混蛋给玷污了。
所以,他悄悄的潜入军营,他要为王凌报仇雪恨,同时也为自己的侠客梦复仇!
“今天那小妞可真不错啊!”
“是啊!是啊!想想那细腻的皮肤就兴奋的不行!”
“没错啊!咱下次再找她玩玩吧!”
“哈哈哈,我同意!”
营帐中,四个人喝着酒打着牌,毫无忌惮地谈论着今天的事情,所言的内容让人心寒。
得来全不费工夫,黄甫翰正愁找不到呢,这些人居然自己招了,只不过,他们所说的话让黄甫翰心中的仇恨更加激烈!
黄甫翰悄悄潜在屋顶,右手已经放在了赤龙刀上,刀刃上泛起了黑色的灵力光芒。
三!二!一!
一道黑色的剑气斜飞而下,直直的朝着其中一个尖嘴男人刺去。只听“啪嗒”一声刀光闪过后一物掉落于掉,众人定睛看去,竟然是那尖嘴男人的头颅,他的眼中带着不甘,眼睛直勾勾的看着自己的身体,但身体已经不由地倒在了地上,鲜血贱了一地。
紧接着,黄甫翰的身体逐渐变模糊起来,几次呼吸后,黄甫翰的身体又变回原来的样子。
“扑通”一声,其他三个男人全部倒地,脖颈处都有一个细细刀口子。
这是黄甫翰将影夜行和多年来捕杀野兽的经验结合起来才能做到的,他看着眼前的四具尸体,深呼了一口气,接着便留下了张纸条消失在了夜幕之中……
那纸条上用鲜红的字迹写着:正义的审判。
……
“那小子反了是吧!不想活了吗?”刘铁拿着黄甫翰留下的纸条看着营帐中的死尸怒气冲冲的说道。“你想保护他们,那我就让他们全部死亡。”
刘铁从尸体的伤口上可以看出,动手的一定是一位灵师,在这里能办到的人只有刚刚“逃跑”的黄甫翰了。
但刘铁还是忌惮黄甫翰后面的实力。所以只能对那些无辜的百姓撒气。
一个部队被刺客入侵杀了四个人,这要是被其他营的人知道,自己肯定会变成笑柄的。刘铁心里盘算着。接着他对身边的人说道:“快,向上级申请屠魔令,目标新月镇。”
“可是,新月镇并没有魔军啊!”一旁的士兵说道。
“什么?!”刘铁怒吼一声,强大的灵力从身体里迸发出来,直接让那士兵吐了口鲜血。
“我……我……我知道了。”
“还不快去!”
“是!”
所谓“屠魔令”是指当一个城市被魔军统治后,对城市发出的最高军事行动。行动的目的只有一个,毁灭这个城市,杀光所有生物。没错,刘铁的目标杀光新月镇的所有人,然后嫁祸于魔军。这样自己部队死了四个人自然不会成为笑柄,而且会成为当他自夸的光荣事迹。想到这里刘铁不禁邪魅的笑了笑。
……
这是黄甫翰第一次杀人,但他没有一点恐惧和害怕,反而他感到心情舒畅,因为一个坏人得到了惩罚。他欣赏“千里杀一人,十步不留行。事了扶尘去,深藏功与名。”的侠客风范,而这次的事情也让他彻底明白:正义是自己创造出来的,而并非是政府或是所谓的天使给予的。
黄甫翰悄悄的回到王胥夫妇家中,躺在草垫子上看着繁星点点,静静地睡着了。
这一夜,他做了个好梦……
晨曦徐徐拉开了帷幕,又是一个绚丽多彩的早晨,带着清新降临人间。
黄甫翰打了个哈气,他已经好久没有睡的这么安稳了,他起来拍去身上的尘土。
“小翰起来了,正好过来吃饭吧!”王胥妻子看到黄甫翰醒来亲切的说道。
黄甫翰微微一下“好。”
王凌的精神状态也愈发饱满,她有一双晶亮的眸子,明净清澈,灿若繁星,仿佛那灵韵也溢了出来。一颦一笑之间,高贵的神色自然流露,让人不得不惊叹于她清雅灵秀的光芒。
黄甫翰看着王凌,不由得感到愧疚,他愧疚自己没有及时出手相救,不过好在王凌自己什么也不记得了……
黄甫翰从未吃过如此美味的早餐,虽然我粗茶淡饭,但整个早晨都给他安心舒适的感觉。这就是家吗?黄甫翰在心中问道。
黄甫翰对兢兢业业的王叔和热心肠的王嫂以及美丽动人的小凌姐都有了深深的依赖感,他是一个孤儿,就算小时候有穆天的陪伴,但穆天大男子主义不知道怎么和小孩一起生活,所以他仍然感到孤独。这一刻,他有了浓浓的暖意,王胥夫妇便是他的父母,王凌便是他的姐姐,“我要保护他们!”黄甫翰在心中默默地说道。
“怎么?饭菜不合口味?”王胥见黄甫翰心不在焉地,关切的问道。
“没……没有这回事!”说罢黄甫翰一口将眼前的汤喝完。
吃完饭后,王凌便说要出去走走,离开了。辛亏王凌之前被凌辱时,镇上的人都逃命去了,而且黄甫翰治好了王凌的外伤,王凌自己也不记得发生了什么,所以王凌的事情只有她父母和他自己知道。这应该便是不幸中之大幸了吧。
之后黄甫翰也出去转转,他漫步在小镇上,走在鹅卵石铺成的小路上,看着人群熙攘,黄甫翰非常喜欢这样的感觉。
“帅哥,来买衣服吗?”一个女人对黄甫翰问道。
黄甫翰一愣,看了看自己满是土灰甚至还有些残破的衣服,犹豫了一下还是跟着女人进了店。黄甫翰看着玲琅满目的服装不禁惊呆了,这是他第一来服装店,以前的衣服都是穆天给黄甫翰买的。
不一会儿,黄甫翰便挑了四套衣服,自己一套,王胥夫妇一套,王凌一套。
“小子,你有这么多钱吗?”女人半开玩笑的对黄甫翰说道。
钱?黄甫翰这才想起买衣服是要钱的。不过好在俩年前白星给了他十枚金币,两年来他一分钱也没有花,全部存在戒指之中。
黄甫翰从戒指中掏出一枚金币,往桌上一放,“够吗?”
女人一脸震惊地看着黄甫翰,小心翼翼地拿起金币,用挂在胸前的物体放在金币上,突然金币上出现了若隐若现的“云”字。
居然是真的!这男孩难道这是谁家的少爷了?怎么自己一个人出来买东西?他刚刚那句“够吗?”难道是在讽刺自己吗?一连串的问题从女人心中响起。随即,她将金币,小心翼翼地还给黄甫翰对他说道:“大人,小的这里无法给你找钱,你去换金所看看吧。”
黄甫翰万万没想到一枚金币居然有这么大的价值,之后,他问了女人换金所具体位置。
黄甫翰到了换金所才知道“金”是最高的价值单位,一金等于一百银等于一千铜等于一万文。黄甫翰用一金换了九十九银九十八铜,因为有两铜是手续费。这换金所也真是会赚钱,黄甫翰心想,但他忘记了一个问题,那便是根本没有多少人拥有金币啊!换金所送了黄甫翰一个装钱的包。黄甫翰将钱装起一起放入戒指之中,又回到了先前那家服饰店,给了女人一银拿上衣服离开了。
黄甫翰继续在街道上闲逛,一袭黑衣在身,透过衣服可以看到他正在逐渐变强的体魄,脚上穿着一双白鹿皮的靴子,一把利刃别在后背,整个人犹如古雕画刻般完美。风轻轻吹,吹起了他的衣角,也吹起了他的头发,清澈透明的双眸让人心神舒畅。这一路上,不知多少女孩为之停驻回眸。
突然一群十三四岁的小孩挡住了黄甫翰的去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