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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九十二章 手把灵石换铜子(1 / 1)

神州北域,距离封禅山约万里的邺州之北,有一玉境湖,神州十二宫之一的天一宫道统便座落此地,与神州北三道为邻,乃是一方赫赫有名的仙家势力,据传天一神水宫道统出自四海,天一宫道祖曾经向沧澜海龙王问道求仙,后有所成,才在玉境湖立下了自己的道统。

仙家喜清静,哪怕有御下之民,也往往将城池建于千里之外,免扰清修。

而如今天一神水宫御下的邺州大城却是人气旺盛,日夜皆有仙家子弟御剑而来,在此城间歇宿,对于邺州城内居住的凡俗百姓来说,这一年内看到的仙家子弟,可真比平时一世看到的都多,而这一切的缘由,便是因为神水宫一年前颁下的一道法旨了。

沧澜海龙宫长公主招婿!

一年前,随着天一宫这道法旨被使者带向四方,立时引动了四州波澜。

龙宫公主不外嫁,这是修行道上的人尽所周知的事情,而何况是长公主敖贞?

这位长公主便是在神州,亦有不弱的名声,据传她因龙宫夺嫡之事,曾忍辱负重,隐居在千流海,不惜自污名声,也要为龙宫正统保留下一份香火,只因后来机缘巧合,异象投印虚空,才使得其贞洁之名传遍四州,提及此女,很多德高望重的老真人都点头称赞。

对于龙宫夺嫡之事,这些老真人不会妄发议论,但却并不防碍他们对这个心系龙宫的女子道一声“奇”,甚至说曾有古世家的某位老祖曾经在一场论道仙会上叹过:“得媳如此,何愁家道不盛?”据悉,若非因着身份不便,这位老祖真要亲自为自己的玄孙求亲了。

当然了,名声是一方面,另一个方面就是,娶了龙宫女子,本来就有着妙不可言的好处。

身份、名声再加上那龙宫长公主本来就是天下闻名的大美人儿,因此这招婿法旨一出,整片天一神水宫的地界便热闹了起来了,而天一神水宫宫主认了龙女为义女,也为她考虑的十分周全,法旨一年前便颁布了下去,足足一年时间准备、挑选,只为择一良婿。

如今,各地赶来的年轻修士已经难言其数,身份尊贵的,如今早就已经搬进了天一神水宫居住,但纵然天一宫楼阁无数,地域广阔,却也容不下这无数的俊彥以及他们的仆人坐骑等等,这也就导致,身份不够的,就只能先去千里外的几座凡人城池住着了。

实在不行,你在野外露宿也没人管你,只是这面子却差了许多。

正因着这一原由,才导致这周围的数座大城出现了“千万仙家入城池,手把灵石换铜子”的说法,实在是来的人太多,就连这普通人居住的城池也人满为患,来的晚的,就算想找个普通的客栈都找不到,而且凡人不识灵石,就认铜子,你给一块红彤彤的石头人家不要。

通过这一点,倒也分出了诸仙家子弟的身份尊卑。

身份最高的,便直接被请入了天一宫歇脚,次一些的,也可以在神水宫周围的空地上施展神法建起楼阁,暂作歇脚之处,而再次些的,便只能到凡人城池来投宿了,可这还是来得早的,来的晚一些的,连凡人客栈乃至民居都住满了,拿着钱都不好找地方。

而此时的邺州城外,正有一位灰头土脸的少年带着一只体形胖大的金毛乌鸦溜哒着走进了城门,那守城的凡人将领在这一年里,眼神已经练出来了,搭眼一看,便发现这少年身上的衣衫乱而不脏,显然便是那仙家子弟最喜欢穿的法衣,可以避尘,而看法衣样式粗躁,花纹无甚讲究,并非神州几大法衣阁的产物,便判定他是来自偏远地域。

身后跟着一只胖大乌鸦,便说明他还需要坐骑,可见修为不甚高明,再加上他身上除了悬在腰间的一尊白骨小塔外,别无装饰,却也可以推断出他身上油水不多了。

当然了,仙家子弟就是仙家子弟,再不济的仙家子弟,可也不是自己这凡人统军将岭可以得罪的,因此守门将军也客客气气的允许他入了城,然后将一道卷轴递了过来,那少年打开了卷轴瞄上几眼,却见此乃天一宫颁下的法旨,严禁仙家子弟在城内斗法闹事等等。

人多了自然就事多,在凡人城池里,仙家子弟想要夺人性命催城倒楼,可谓是简单之极,但天一宫也因为颁下了严令,别说闹事,凡在城内施法者,一经发现,都会受到严重警告,逐出城去,若是因施法惹出了什么乱子,那天一宫执令弟子便会出动,斩于当场。

法令极严,这些甚至没资格进入天一宫外围,只能住在池里的仙家子弟,还真没脾气。

“连续赶了三个月的路,可真是把大金爷我累的够呛……先找地方住下吧!”

入城之后,大金乌懒洋洋的向少年传音。

这两个家伙自然就是从北俱妖地专程赶来的方行和大金乌了。

当时方行被那琉璃世子一句话就说的不淡定了,原因便听说了龙女招婿之事!

这臭娘们,竟敢背着小爷找男人?

反了天了!

再不赶过去揍她一顿,还不得上房揭瓦?

一怒之下的方行,立刻就提着大金乌往神州赶来了。

直到他们离开的妖庭后,才发现自己想的太简单了,妖庭距离神州中间隔着妖地那偌大的地域还有一片无垠无迹的沧澜海域,就算大金乌掌御了元婴之下的极速,但靠一双翅膀飞过来那也得按年来算啊,而且这还是在它不吃不喝不休不歇的前提下,而他得到这个消息时,距离那天一宫所说的择婿之日,却只有三个月时间了,可以说是拼死拼活都赶不过来!

无奈之下,两个家伙一商量,便跑去逐妖盟御下的翼州城干了一票,于众目睦睦之下打进了城中,强行抢了祭台,传送到了这神州来,不过毕竟还是因为对祭台掌握不熟,位置稍稍偏了一点,却跑去了相邻的孟州,待到回头赶来邺州时,时间已经消耗的差不多了。

“这位仙家请留步……”

正打算先找个地方饱餐一顿,然后歇歇脚时,城门旁边,却有人迎了上来,是个胖胖的小老头儿,肚子大的看不见脚,唇上一两撇八字胡,穿着个印满铜钱的长衫,简直就是在告诉别人自己是奸商,但脸上笑的倒是和善,拱了拱手,朝着方行走了过来。

“干啥?”

方行也有些疲惫,懒洋洋的问道。

“嘿嘿,如果小的猜的没错,这位小仙家也是为那龙女招婿之事来的吧?”

“关你屁事?”

一听这事方行就火大。

不过让他有些好奇的倒是,这老头儿只有灵动三重的修为,可以说是与凡人无异了,但在自己和大金乌面前,却没有半点骇怕之色,胖笑堆笑,显得十分自然从容,笑道:“仙家莫急,小的也曾是天一宫弟子,后来修行无望,便退了仙藉,来到了这邺州城内做点小生意糊口,这一次可是来帮仙家的,小仙家初至此地,大概还不了解,现在的邺州城内,早就人满为患了,而且有个规矩,那就是不认灵石,只认铜子,小仙家你要找个住的地方,或是准备平日里吃住行穿的花费,拿着仙精在这邺州城内是用不了的,少不得就得换成俗世认可的金银铜钱,小老儿就是专门守在这里,为诸位远道而来的小仙家提供方便的……”

“换金银铜钱?”

方行与大金乌对视了一眼,都觉得有些稀奇。

在南瞻时,一向是金银铜钱换灵石灵精,怎么到了神州却反过来了?

“你这怎么个换法?”

胖老头笑了起来,道:“好说,如今邺州城里四面八方赶来的仙家太多,需要换的灵石灵精也多,已经形成了一种行情,老儿看小仙家面善,就给你个优惠吧,一块灵石,能换得一两银子,百个铜钱,而现在想在邺州城里找一个最便宜的住处,恐怕也得百两银子吧……这样一算,小仙家您至少得从我这里换上几千两银子才够使……不知您灵石带得够么?”

“一块灵石换一两银子……”

方行听得脸色儿都绿了,这他娘的也太坑人了吧?

按理说他倒是不缺这点钱,可实在不愿吃这个亏啊……

“嘿嘿,小仙家,您若真不舍得换,那也可以到城外山野间去幕天席地的,只不过现在整个邺州都在为众仙家分尊卑,若是您连邺州城的客栈都住不起,那恐怕连拜会天一宫的资格都没有了,所以吧,听小老儿一句劝,好歹拿些灵石出来,搏个脸面啊……”

老头儿似乎已经做熟了这生意,一看方行的脸色就跟上了一串,让人不好拒绝。

“哦……你说的有道理,小爷我赶得急,得置办身行头,钱少不了啊……”

方行不动声色,像是初见世面的土包子一样嘀咕了起来。

那胖老头儿连连点头:“对对,对啊,这可不是省钱的时候!”

方行像是狠下了心,一跺脚,看着四周道:“财不露白,找个僻静地方换!”

那胖老头登时满面笑意,心里却是鄙视,心想刚出江湖的雏儿,装什么老行家呢,还“财不露白”,通过这换铜子一道,天一宫的小仙家们不知赚了多少,有专人盯着这城里的秩序呢,哪有人敢闹事啊,只要你乖乖拿出灵石来,保证让你妥妥当当的就是了……

当然这话不会说出来,很配合的跟着方行进入了一条小巷子……

“把你身上的银两铜钱都给我交出来……”

一柄飞剑忽然抵在了脖子上,让满心兴奋的胖老头儿笑脸僵住了。

“小……小仙家,您……您这是什么意思?”

方行飞剑逼的更紧了一些,压低声音道:“打劫,看不出来吗?”(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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