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
奇怪的是越喝越清醒,越喝还越想喝,酒到了肚子里也并不难受。那好吧,那索性就好好喝它一回吧,喝它一个个把什么都忘掉,喝它一个什么也不知道,喝它一个大醉而归也未必就没有什么不好。
其实记忆中冯志明真的是很少喝醉过的,以前做秘书的时候,自己是乖巧伶俐的,加上又长了那么一张讨人喜欢的娃娃脸,并且一说话脸先红,倒还真的没有哪位领导故意恶作剧的灌过他酒。渐渐地,自己一步一步当上了领导,那喝酒的主导权又就都掌握在了自己的手上,大多数的酒场上,都是别人围着自己在转,自己当然也就是想喝就喝,不想喝就不喝,能喝多少就喝多少了,别人不能,或者说是不敢劝的,于是醉也就没有那么容易了。况且说了,自己的身份也是不允许他喝多喝醉的了。
记得第一次喝醉还是在很久很久以前了,还是在大学即将毕业的时候,那个时候的自己好像还没有长大呢。酒是和自己的室友,也是当时他们班的班长喝的,因为冯志明一直把他当成了哥哥,是极信任的。那天好像是去和他商量他和王小燕的事,因为这事让他心烦的要命,似乎是找不到解决的办法了。
即便是到了今天他也依然能记得,那是在学校后门口的一个小包子馆里,他们先是吃着包子喝着啤酒聊着王小燕,聊完了王小燕就不知怎么又聊到了别的什么,比如他们当时的胸中大志,比如他们以后的锦绣前程。再后来就喝多了,喝醉了,并且是大醉,又唱又叫,又喊又闹的,天地都不怕了。倒底是谁搀扶着谁,又是怎样回的宿舍都忘记了。只记得是吐,没完没了地吐,恨不得把内脏都给它吐掉算了,当然是难受的要死。后来好不容易酒醒了,人却一连两天没了精神,不想吃不想喝的,再又慢慢记起喝醉后洋相百出,冯志明便觉出了这酒的可怕,暗暗发誓是再也不会喝它的了。
还真的很有记性,还真的是很长时间没有喝过,或者说是最起码没有往醉里喝过了。却很是爱看那些喝醉了酒的人的丑态,感觉分外有趣,也分外好玩。你看吧,不管平时多么沉稳的人,喝醉了酒可就不是他了,可就要上天了,骂完领导打老婆的,是什么事都是敢做的,什么话也是敢说的了,于是很多的祸事也就因此而发生了。所以打骨子里冯志明还是比较排斥酒的。
再次喝醉却已是过了好多年。
那是有那么一年的春节,自己带着老婆儿子回老家探亲。不过那次喝的可是真的开心呀,开心的都忘记了自己到底是谁了。其实也正是那次,冯志明才算是真的明白了酒的好处,才算是明白了原来有那么一种醉叫陶醉,那滋味可是极美极受用的呢。
那一次的喝醉,对于冯志明来说,可并不是酒逢知己的千杯不醉,而是被众星捧月的洋洋得意,所以醉的极是舒服。
那个时候的自己早已经和王小燕结了婚并且有了他们的儿子。重要的是那个时候的自己已经是副市长的秘书了。所以嘛,虽说自己那时还很年轻,但肯定已经是一个绝对前途无量的人了,是绝对不能让大家伙小瞧小觑的了。
那是他们中学同学的一次聚会,谁来组织的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这次聚会肯定是为了他冯志明的,同学中能来的也全都来了,也都是开心兴奋着的。吃饭的时候他冯志明当然坐的是首席,耳边么,当然也都全是些中听的、顺耳的、恭维的话。酒是一大杯一大杯敬过来的,很真诚的敬,不喝终是不好,显得自己忘本,大家可都是发小,可都是从小玩大了的,往难听点了说,屁大点个小县城,谁还不知道谁的小名呀,你冯志明装得啥大尾巴狼,于是就喝。因为人本身就是陶醉着的,那么再多喝点又有什么要紧。况且说了,在市府里当秘书,那和旧时宫里当太监又能有多大区别,都是伺候人的,只不过是在别人的眼里风光无限罢了,自己还是知道自己的。只是喝到后来,自己还真的就不知道自己了,噢,原来在那帮同学的眼里,自己早就被传奇了,被神化了,还真的早就不是他自己了……
十五
那是多么美好的一段回忆。那个时候应该说正是自己人生的起点,当然了,那起点是那样的高,高得让同学们简直无法想像,也不愿相信。又由于那高度无法攀登,所以只能是满生羡慕。仰望之余,却也又只能是从羡慕到嫉妒,并无别的好法子,不服气的时候也只能是从内心里偷偷地、恶毒地咒骂上那么几句,“我就呸吧,冯志明,瞧你那张狂的德性吧,都不知道你自己是谁了吧,你又有什么了不起,我们还不知道你?都是从小里一块玩大的朋友,你哪天长得鸡鸡毛我们都知道,你不过是靠了个丑女人才有了今天罢了,又有什么了不起?少在我们这里显摆。”只不过羡慕也好嫉妒也罢,那份风光却全都是冯志明独占了的,那滋味也是极好极美的,显然他冯志明有点无所不能,有点人上人了,当然他自己也就会是飘飘然的,很是受用的。
适当的时候也会夸夸海口,比如你们几个将来不顺心的时候,过来和我混什么什么的,到时候给你们弄个科长局长当当。这没有什么不敢夸口的,况且说也不一定是在夸口,因为肯定是自己的能力是已然达到了的。一人得道,咱们大家共容嘛,在座的可都是从小一起长大的发小,都是好朋友好同学,都是曾经一块学抽烟,一块聊女生,一块偷偷抄阅过那个什么色的读物,一块去打架斗殴的哥们儿,现在有了美事大家共享又有什么不好呢。对了,战争年代好多个军阀们用的还都是老家的子弟兵呢。
这些年来,还别说,好多的同学还真的是沾了自己的福气从而飞黄腾达起来,变得人五人的啦。比如做生意在项目的签谈上,比如在单位里职位的升迁上,都是自己在替他们操心运作,他或是利用手中的现有的权势,或是利用他自己在家乡社会上的地位和影响。现在回头一看,他冯志明还真的就是他们当中很多人的依靠,是他们命中所说的所谓贵人呢。他不但是他们那个同学圈子中的骄傲,也是最最不可缺少的人物。
哎!不想了不想了不想了。实际上是不能想也不敢再想下去了。此时的冯志明脆弱的都有点要哭了,自己怎么就走到了今天这样的一步,这可真是世事难料人生如梦呀。哎!不想了不想了,说好了不想了的。必须要保住当年的辉煌,也必须要保住现在以至于今后的辉煌。必须要永永远远地走到他们的前面,因为对这一切,他冯志明早已经是习惯了的,一旦被更改,那么,那份失落和痛苦他冯志明是绝对无法接受的,也更是无法忍受的。若是真要到了那一步的话,他宁愿去死。
一想到死,冯志明就又想哭了,并且是想痛痛快快地哭一场。死这个字说起来容易,可是真要做起来那得多难呀。那份决心哪里就又那么好下,这个世界上舍不得的东西有那么多,哪能说扔就扔呢,又真能扔得了吗?什么“赤条条来去无牵挂”,呸!胡扯给谁听呢,你把爹妈不顾,你把儿女不管,赤条条地自来自去,还说什么是你悟出真道来了,呸!谁信你呀。明明你就是疯了。
自己最舍不得的还是儿子,他是那样的帅气、懂事,那样的听话、乖巧,自己给了他生命,他用快乐回报了自己,仅此一点,他冯志明就已经很是满足了。当然了,他还要给他很多很多,比如更多的爱,比如更多的幸福,比如健康的成长,比如将来的希望和美好的前程,所以,他冯志明是不能死的,并且还要好好活着,哪怕只是为了这个可爱的儿子。那么好吧,那就擦干眼泪吧,正视眼前的一切,面对它,解决它,就像高中时面对的一道数学难题,可问题是,可问题是林柯丽已经死亡,再也活不过来了,自己已经是个犯罪之人,再想要好好活着恐怕已经只是个奢望了吧。这样一想,悲从中来,冯志明便又觉得没了希望,再一次万念俱灰起来……
那就继续喝酒吧,喝醉就喝醉,索性还他妈喝死算了,事情已经做下了,悔死又有何用。“老板老板,再拿酒来”。只是那个细声细语像个小女生一样的小老板却说什么都不给他卖了,说是他的排档就要打佯了。“什么什么?要打佯,这才几点呀,那你打佯了又让我去哪里喝呢?”那小老板说前边不远处就有个酒吧,你到那里去喝吧,“我给你说吧,那里好得不得了,不但有精彩的演艺,弄好了还会有意想不到的艳遇呢。”
艳遇?呵呵,自己这辈子好像还没有过艳遇呢,不对不对,和林柯丽的相遇又能不能算做是艳遇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