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晴无风,春阳已炽。黄天荡外,宋金交战。这一战已持续了一月有余。
旌旗舞荡,刀戟交错,鼓声不绝,杀声震天。千百只大大小小的船在炮火中飘零沉浮,千万名战士抛头颅洒热血,皆杀红了眼。
“还我两宫,复我疆土!”“金贼滚出我大宋疆域!”“杀,杀,杀!片甲不留!”
“金贼掠我神州厚土,今我与众位英雄豪杰,便和贼子拼个你死我活!”在黄天荡一隅,百十来个壮士围着个头领模样的人,正在高呼口号。
“英雄为国捐躯,何等荣幸。不要马革裹尸,只求……出力奋战!”有人暗自发誓。“可不是吗!周老哥,你和荆女侠联手抗敌,必定能助我大宋夺回河山。”有人接话道。
“张大侠,我们何时上阵?”
“现在!”姓张的侠客是众人的首领,他语声未落,众人已经飞奔出去——手里握着刀枪剑戟斧钺钩棍……十八般兵器与无数奇型兵器被激情地挥动着,绽放着耀眼的光彩,即将饮血。
侠客们要么驶小船,要么水上漂,要么走旱路,纷纷闯入了敌军阵中。
适才那姓周的侠士和另一位女侠,一个使桃木剑,一个使拷鬼棒,也从旁绕入了敌军前阵。
“彻夜西风撼破扉,萧条孤馆一灯微。家山回首三千里,目断天南无雁飞。可怜一朝天子,竟然要受这档子苦。”那荆女侠叹息道。
“放任金贼,罪该万死!梦初,金贼固然可恨,更可恨的是朝廷有兵不抗金。今日可算是要翻身了!”姓周的侠客咬牙切齿道。
“我懂的——你先去帮于大侠对付那边的贼人!”荆梦初顺手一棍,打中了旁边敌军士兵的后颈。
“该杀就杀,当他们是妖魔鬼怪,我二人可是专门杀妖魔的。你自己要小心!”姓周的侠客挥动桃木剑,一面嘱咐,一面刺中冲上来的敌兵的咽喉。
“别啰嗦了,去!”荆梦初左腕一叩拷鬼棒,半截银白色的利刃赫然出现在眼前。
“去!”姓周的侠客一抖桃木剑,剑锋处蹿出了几道锐利的光芒。他横扫桃木剑,开出一条血路,跃向那正与金国将士缠斗的姓于侠客。
荆梦初见姓周的侠客去了,呼一口气,大开杀戒,所过之处血流成河。那些士兵根本没能想到,这个看似柔弱的女子荆梦初,竟然是个杀人不眨眼的……侠义之士!也无怪他们不知,这荆梦初的外号叫“妖不近”,而刚才那姓周的侠客是她的夫婿,名叫周弃,外号“鬼见怕”,这二人都是中原有名的侠士,他二人相逢结襟的故事也是江湖中的美谈——此处暂且不表。
且说这侠客们杀得兴起,那边的金兵不由大惊失色。
“黄天荡一战,倒教宋军占了上风。如果不采取些有效行动,只怕……损失更加惨重。”金国的将士向完颜宗弼道。
“如此说来,我倒是有一条妙计。”完颜宗弼微笑道。
“不知四太子有何妙计?”
“火攻。”完颜宗弼眯起了眼睛,“这些天风干物燥,宋军的船又多庞大不好移动……点一把火,让宋军的船烧上个三天三夜都非笑话。乘宋军扬帆行船之时,集中火箭射船帆,烧毁宋军战船,如何?”
“四太子聪慧过人,这真是妙计啊!”那将士连声赞叹着,立刻就遣人去准备火弩。
“这可不是我的计策——却当真是个好计策!”完颜宗弼大笑。
侠客们和士兵们热血沸腾,哪里知道这些事情!但他们相信朝廷的将领会与他们同仇敌忾,同生共死!
韩世忠和他的夫人梁红玉都是大名鼎鼎的爱国将士,他们和岳元帅共同抗金,扬名九州,天下孰人不知孰人不晓。有收复河山愿望的士兵百姓,都愿意为他们卖命。
可这完颜宗弼计谋甚多,又善于买通他人,叫大宋子民受了不少苦。史上这完颜宗弼,也就是金兀术,还与秦桧狼狈为奸陷害了岳飞,铸成了“千古奇冤风波亭,东窗有罪莫须有”的悲剧。但不可否认,这完颜宗弼也是个奇才。对他的族人来说,他也是英雄。
但见空中火光乍现,纷纷扑向宋军大小船只。这正是他所说的火攻之计!
火焰纷飞,上天入地,密如晴夜繁星,耀如万颗金乌!流星飞坠,万赖惶惶。阏伯盛怒,红彻碧霄。
这回换成宋军大惊失色了。
“快灭火!”“不好啦!帆都着了!”“不好!林兄弟还在里面!”“快快快!赶紧进去找他!”“大家不要慌!用湖水河水灭火!”
宋军阵营乱作一团。
周弃与荆梦初正打得尽兴,怎料到这番罕有的诡状,一时间惊骇万分。眼看这火势越来越大,二人倒不畏惧,仍对一个金国大将穷追不舍。谁知刚刚杀了这员大将,他二人竟被困在了数艘燃着的大船之间的木筏上,那木筏也开始燃烧起来。
“梦初,看来这次是凶多吉少了。”周弃喘着粗气,挺起腰板,拍净了血衣上的尘土,苦笑道。
“那又怎样啊,现在只有我们两个人,被一群尸体围着……我……没什么放不下的,除了……除了……”荆梦初强笑道。
“还有什么放不下?跑不出去,又有何惧呢!”周弃挑挑眉毛,安慰道。
“不……我惟一放不下的……是没给你留下个一儿半女。”荆梦初的脸在火光中被映得彤红。
“哈哈,苍天有命,下辈子也来得及!”周弃畅然长笑,不慎吸入了一口浓烟,弓起腰咳嗽起来。
“夫君,可别这么逞强。”荆梦初啐道,“我知道的。不过说起来,这些年与你行侠江湖,我可幸福得很。”
“有你这句话,我便无悔了——但是,现在还不是说来世再见的时候吧!”周弃咳嗽着环顾四周,突然说道。
“怎么?你有逃出去的办法?”荆梦初奇道。“只是……还不能放弃。”周弃俯身,“你会水,我也会。也许从这儿敲个洞……”
荆梦初恍然大悟:“上天无路入地有门!事不宜迟,我这便割出一个洞来。”
“只不过……这是条木筏。”周弃叹息,“就算你我功力深厚,打了洞拆了木头潜水下去,若无外人相助,只怕会溺死在这浑水中。”
“总要试上一试!”荆梦初微笑,“拆下木头,抱着向两边游一游,这木头沾了水,不易再燃——快,动手吧!”
“拆木头,容易得紧!”周弃看准了筏上木间缝隙,挥桃木剑借气劲向下猛地一劈,一断。只听“咯嚓嚓”数声,那缝隙应斩而裂!
“好!”荆梦初喝道,亦挥刃一斩。
“木筏上的火灭了些许,看来这周围还有我们能活动的地方。只是当局者迷,不知路向何方!”
这二人隔水相视,不约而同道:“有幸今朝见,天若不幸来生见!”
随后这二人便潜入水中,以怀中抱着的那木头探水上的路。
然而这一切并不顺利,四周的道路似乎都被燃毁的残骸挡住了。
正当二人濒临绝望的时候,突然有一个声音穿透了哔剥哔剥的杂乱——“二位前辈!我在山顶上看见你们了。我看见了能让二位逃出火海的路!”
周弃和荆梦初同时意识到,这声音来自于一个内功高强的人。他正在用蚁息密语呼唤着二人。他们浮出水面,相视茫然,心中不由大为疑惑:这人是谁?
“二位前辈若是信得过我,把木头转个个儿,一直向后退,直到碰上阻碍。”
周弃和荆梦初决定相信他。毕竟像那人一样把蚁息密语练得如此炉火纯青的人只怕没有几个:从远处的山顶秘密地传到他们的耳朵里,虽声细如蚊,却清晰可辨。
他们后退,直到木头撞上大船。
“好,把木头横在身前,继续向二位的右手边游。”那声音指点道。
他们横木向右首游。那火还在渐渐吞噬着他们四周残余的木料。
“就在那里!表面上有火焰,但是前辈只需用木头推开燃着的木板!”
周弃眼前一亮,他长吸一口气,将手中的浮木猛推出去。但见火海之中,一个足以三人通过的缺口赫然出现。
“梦初,你带着浮木先出去——小心有暗算。”周弃回头看了看身后的火海,舒了一口气。
终于可以逃离困境了——那个帮助他们的人,也不知是谁,若是自己知道了,必定要好好谢谢他。周弃想着,紧跟着荆梦初逃出了火海。
可是火海已出,并不意味着完全安全了。火海之外,竟然包拢了几艘小船,其上挂着金国的旗帜。
“敢情那人……是有意害我们?”荆梦初恨恨道。“不……他是想帮我们。”周弃坚定道。
“你们两个命真大,竟然侥幸活了下来——来啊,生擒他们二人的,可得百金之赏!”几个士兵立刻瞪大了眼,或舞长矛,或举长枪,站在船侧,准备生擒周弃与荆梦初。
“这些妖魔鬼怪小看我们。”周弃冷哂。“叫他们见识见识世面。”荆梦初冷笑。
“二位前辈久等了!”天空中突然传来一声震喝,只震得在场众人纷纷仰头观望。
那声音听上去很年轻,甚至可以说有点儿稚气未脱,那断喝却阳刚气十足,足见其年少有为,内力功底之深。再看他如鲲鹏展翅,从天而降。那身黑白的深衣鹤氅自空中划过,稳稳地落在了金兵船头。
“嚯,有个不怕死的小子!”那金国谋克斥责道,“连你也一块抓了!”
“说得轻巧,你倒是问问你们那四狼主知不知道他……难憾何人?”那人昂首拂袖,“晚辈沈华宣,愿助二位一臂之力——如有不周之处,还望二位前辈多多包涵!”
沈华宣清啸一声,拔刃出鞘。
“果真初生牛犊不怕虎。”荆梦初暗道。“小兄弟,还要速战速决!此回大军虽败,还有再战之时,不差一时半会儿!”周弃自水中蹿起,急运真力,正要双掌推出好伤那谋克,却被飘来的一股诡异的甜香迫得收回内力。
“快屏住呼吸!”周弃大呼,右半边身子已然酸软。他重重地落在荆梦初所在的浮木上。“夫君!”荆梦初惊道。
“金人的劣性。”沈华宣一面斗着那谋克,一面愤然,“前辈放心,这药药性不强。二位可先行离去到岸边,待晚辈灭了这金贼,便会去协助二位。”
“那就有劳沈兄弟了。”荆梦初连忙稳住浮木,想要推着木头与周弃到岸边暂避。
她踏水,却发觉右脚被什么东西缠住了,无论如何使力都蹬不断。她情急之下拔出带刃的拷鬼棒,试图切割那团缠住她的乱绳。
那似乎不是一般的绳子渔网或水草。
那东西碰在手腕上凉凉的。
那东西不能被轻易割断!
荆梦初钻出水面:“既然有东西缠住了我——我便在此帮忙吧。”她暂收了拷鬼棒,从湿漉漉的衣中翻出几枚梅花镖,扣在掌心。
“梦初,一切小心。”周弃无奈地坐在浮木上,“都怪我太心急。”
“何妨何妨——你便趁此机会看看我的功夫如何?”荆梦初“嗖”地打出了两枚梅花镖,一枚取金国士兵小腹,一枚取那士兵的咽喉。
但听“啊”的一声惨嚎乍然惊发,忽从中断绝,那人再无声息。“快是够快,不过太残忍。”周弃低声道。“是你说的,对金贼才不心慈手软!”荆梦初嗔道。
“如果有朝一日,他们不再野心勃勃……我们便能饶他们的命。好少杀人,多杀妖魔鬼怪。”周弃暗叹。
“何尝无此愿。”荆梦初附和道。
“不如你去帮帮他。”周弃见沈华宣连连失招,自己又帮不上忙,只得让荆梦初援助。
那沈华宣轻功底子勉强算不错,内力可堪一流之人,而他进攻防守的招式却明显不够纯熟,甚至会被那寻常的谋克抢到先机。
“沈兄弟,先行避开了去!”荆梦初高声道。“晚辈省得。”沈华宣应了,足尖轻点,便在水上退后了三步。
梅花镖破风而进,血色刹那间刻印在那谋克咽喉。“这叫做……锁命封喉镖。”荆梦初轻笑。
此处的金兵都已死了,这三人要想法子尽快撤到岸边。
“晚辈这就潜下去为前辈解开束缚——”话音未止,沈华宣已然跃入水里。
过不多时,沈华宣又从水中钻出来:“前辈,可以走了!方才缚住前辈的恐怕是一样奇物。”他举起手中一团白色的网状的东西。
束缚已解,这三人便匆匆忙忙向岸边去了。
岸边,一间废弃的小屋。
“沈兄弟,还要多谢你刚才帮我们逃出困境,还给我服了解毒丸。”周弃率先开口道。
“二位前辈不必多礼,”沈华宣连忙抱拳,“前辈是为我大宋抗金而遭困,晚辈必定竭尽全力……”
“沈兄弟也不必多礼。”荆梦初笑道,随即脸色转忧,“不知那些兄弟们现在如何了。”
“前辈放心,火起之后张大侠等人和多位将军都逃出了火场——只是……还是有很多士兵和前辈在大火中……遭遇不幸了。”沈华宣低声道。
“等休息好了,我们再去和他们会合。”周弃叹息,“沈兄弟——梦初,我们好像还没有自我介绍呢。”
荆梦初恍然:“是啊,我们光记得沈兄弟的名字,反倒忘了……承蒙江湖朋友抬爱,我二人在斩妖除魔时各有一个外号:‘鬼见怕'周弃,‘妖不近'荆梦初。”
“原来是周前辈和荆前辈!”沈华宣肃然起敬,“晚辈十分敬佩二位……啊,对了,刚刚束缚住荆前辈的,大概是件冰蚕网。其手感凉润如玉石,质地柔软却结实得很。这网子是前辈所得,如今便交给前辈吧。”
“你自己收着便是——你的功夫……”荆梦初迟疑了一会儿。
周弃活动着手腕,接道:“沈兄弟侠义心肠,我二人正想着如何报答你。现在想想——不如,我们来教你几招?”
“周前辈,晚辈……晚辈并不擅长武功,本也不欲学武……”沈华宣忙道。
“这是为什么?”周弃和荆梦初大奇。
“晚辈是本地人……只爱好诗文书画、鼓瑟琴笙。”沈华宣歉然。“那你这一身内力与轻功底子却是从何而来?”荆梦初奇道。
“晚辈有幸服了些灵丹妙药,内力大增——至于我这轻功……我已答应了一位前辈,不能告诉他人,抱歉。”
“又是个古怪的家伙。”周弃嘟囔着,扶着墙站起来走了两步,“我休息得差不多了,你们如何?”
“既然周前辈已无碍,我们便去村子里找张大侠罢。”沈华宣欣然。
这三人在这一战中结下了友谊,略有些“忘年交”的意味。这近处的战事亦渐渐平息了。
而后未久,荆梦初竟有喜了,周弃便找了个不起眼的民风淳朴的小村子先住了下来。大概是怕仇家上门,他二人就隐姓埋名。赶巧这村子与沈华宣他们家相隔不过几里地,会轻功之人只消得紧赶几步就能在一日里往返其间。平日里沈华宣会过来看看。作为晚辈,沈华宣会送些补药来,也会和二人报告报告江湖中的事。毕竟这村子小得紧,江湖上的消息很难传达到这儿。
便也在聊天中,周弃与荆梦初愈加了解这个沈华宣了。
沈华宣,二十出头的小伙子,内力超群,轻功卓绝,擅长琴棋书画,在当地小有名气,也是当地天茗诗社的社长。其父母早逝,他又因为身份和时运不能参加科举,只好一人守着祖上的房屋,或帮别人代写书信,或“进贡”些文章给当地长官赚些银子。他家院子里有种些奇花异草,亦由他照顾着,好有些收入。然而他志在四方,志在天下,却不知如何“踏出第一步”,因而踌躇了很久。
“你若想游历四海踏遍九州,那容易,有钱就行。可你是求普天同庆……果真称得上年少轻狂。”周弃叹道。
“不知前辈此言何意?”沈华宣虽是这么说,却已对其中缘由半知半解。
“众人皆道‘时势造英雄'不无道理……现在这世上像你这样的人可少的要命。你若是想让所有人安居乐业……要么你靠你一个人的力量流浪江湖,要么你组建一个团队。”周弃分析道。
“我现在所有的,只是祖上的东西和一个天茗诗社……”沈华宣嗫嚅道。
“天茗诗社——你可以联系到更多的人,让他们加入你的团队。只是……恐怕天茗诗社要改名字了。”周弃皱眉,“改为天茗堂。”
“这却是为何?”荆梦初奇道。
“你想,诗社诗社,可是只有诗怎么行呢?沈兄弟才华横溢,总得把琴棋书画各方面的人才都揽来。”周弃解释道。
“如若……人数多了,只怕会有人……”沈华宣显得有些忧虑,
“你再招揽几个武将便是。”
“若是武将,恐怕他们并不喜欢这‘天茗'。那晚辈便更之为‘天命堂'罢!”
“天命堂。”周弃倒吸一口冷气,“这名字,果真有些雄心壮志。”
“其实……我并不相信天命。既然有天命,为什么人还得做这么多抉择。既然有天命,为何一念之差就能颠倒是非……没有天命,只有人罢!”沈华宣慨叹道。
“天命是存在的,只不过……让人看不清。”周弃眯起眼,“我似乎看到了今后站在众人之首的你——看来我最初还是低估你了,沈兄弟。这江湖正值混乱,若是真的出了个天命堂,必然会有良好的发展。”
“多谢前辈金言相赐,晚辈收获颇丰。”沈华宣发自肺腑道。
“天色不早了,你还是快些回去吧,”
“是。那么晚辈隔日再来拜访。”
就这样,日子一天天过去,一切都很安定。
除了这日刚刚破晓,雄鸡正鸣之时。
周弃喜得贵子,乐不可支,周围乡邻和沈华宣通通前来祝贺。
“齐老哥(周弃所用的假名)可给这孩子取了名字?”有个村人问道。
“这个吗……”周弃只是傻笑着挠头,说实话,这起名字的事他也不是没想过,只不过其中有太多隐情。
“不如就叫做‘齐迹'吧!”那人笑道。
“奇迹?”周弃一愣,摸摸下巴上的小胡子,“不错……”他心中暗道:“奇迹……我是奇他是迹,这才是父子俩。哈哈……哈哈……”
待谢过了众人,周弃进了屋,抱起自己小小的可爱的儿子:“梦初——可苦了你了。”
“这不算苦,”荆梦初强笑道,“快……把孩子给我看看。”
周弃把孩子抱到床边,真是不知如何去喜欢,只是一个劲儿地乐,一点也没有武林大侠的“风范”。
“夫君,你真的……要和周家断绝关系?”荆梦初突然问道。
“唔?”周弃一时间愣住了,“这……我虽然是弃了,可我还是有原来的名字。他……也应该有才对。”
“你和周家断了关系,改起为弃,却每次见到姓周的都饶他们的命。”荆梦初叹道,“那么你随手取一个吧。然后……记得告诉他你们周家的辈分……”
“三,到了他这辈儿,第二字应该延到‘三'了,他的儿女便是‘以'字辈。”周弃茫然对道。
“要我说,就取作‘三乙'罢了。多少有些得道成仙的味道。”荆梦初笑道,“夫君,何必这么愣在一旁?”
“不如……名作三翊,取那辅佐之‘翊'如何?”周弃沉吟道。“都听你的。”荆梦初不置可否。“总之……只要偷偷告诉他就是了。对外……他只有一个单名,计,计谋之计。他要知道自己的姓,但是对外只有姓齐。”周弃看了看孩子,拧成疙瘩的眉头才渐渐舒展。
又过了些日子,沈华宣来看望三人。
“这孩子长得愈发灵秀了,长大后必然会和前辈一样,成为我大宋的栋梁之才!”沈华宣赞道。
“沈兄弟果真是读过书的人。唉……倒希望这一辈子都能这么安宁,可是这江湖……兵荒马乱,江湖中暂有寸步阁主持大局。可这局势并不太妙。”周弃叹息。
“其实——周大侠,我已然将天命堂成起来了。”沈华宣犹豫片刻道。
“天命堂?”周弃愣了一下,“没想到这么快……”
“我有个结义的哥哥,他擅长四处探听消息,便和其他人成立了个‘知天命',现在他就如个江湖百晓生。”沈华宣低声道,“他有帮我把天命堂打理得很好。”
“江山代有才人出——却不知你这结义哥哥……”荆梦初笑道。“他叫罗敬杰,是个很有能力的人。”沈华宣答道。
“那可真是不错。你可要好好经营天命堂,到时和知天命联手,定然会大利于江湖。”周弃沉吟。
此后,沈华宣与周弃几人的联系渐渐少了。他接受了周弃的建议,专心经营天命堂。他先名天命堂以文——江湖上称“天命堂”为江湖第一大文派,采各家之优汇于书画歌乐。
数年过去,周计也慢慢长大了。
周弃告诉了他名字的事情,却没有告诉他原因。即使小周计不停地问,周弃也不答,只是苦笑。周弃和荆梦初教周计武功,偶尔沈华宣来了,他们还会请沈华宣教他读些文章。
转眼间,数年过去。
某日深夜,许久未来的沈华宣终于带着倦意,叩响了周家的门。
“前辈……我刚刚听说……”沈华宣咬了咬牙,“岳元帅被十二道金牌召回,那皇帝老儿合计那秦桧……”周弃连忙捂住沈华宣的嘴:“江湖人,言行慎重!皇帝的亲信到处都是,万一被抓个正着岂不糟糕!”
“晚辈省得。”沈华宣吁了一口气,“他们似乎要对岳元帅下手了,所以这金兵……只怕打不成了,这江山也难以夺回来。”“安定了有十年,我不向往争斗了。既然……国不能复……让我国的百姓生活富裕也就罢了。战争真正的可怖远远大于你们所想象的。”周弃似乎变得有些软弱。
“前辈……”“我知道你还年轻气盛着,恐怕听不进去我这番话。”周弃还是笑了,“有时候,还是顺天命罢。”
“可是前辈……我们……我们也要努力试试不是吗?”沈华宣急道。
“年轻人还可以闯荡闯荡,但是时间久了,就会感受到生命的无奈。”周弃意味深长道,“当年我离家出走,到现在这么多年一直未曾回去过。因为周家……实在是……难以理喻。”
“前辈的教导晚辈记下了,只是——我一定要将天命堂发扬光大,争取……撼动朝廷,共谋抗金。”沈华宣毅然。“朝廷……不过想安于现状苟且偷生罢了!沈兄弟,若与朝廷沾了边,务必要小心。”周弃苦口婆心道。
“晚辈明白。”
二人又谈了几句,沈华宣便连夜赶回去了。
“希望岳元帅……平安无事啊。华宣……也要平安无事。”周弃的心头总有一团挥之不去的阴霾,让他难以安心。
这一趟,沈华宣走了很久。
他让罗敬杰专心掌管知天命,自己则亲自掌管着天命堂众多事物,例如指点诗章、评写书画、抚琴吹笙、整稿付梓、宣文传名、招揽贤人……
他很能干,但他算不过天命。
数月之后,沈华宣来找周弃,顺路给周计带了个鲁班锁当礼物。
可他的眼前,唯是断梁残瓦。
他惊在那里,许久没有缓过神。
周围的村人见这面熟的中年人又来了,不由得凑上去,告诉他这里发生过什么。
——深夜,火光乍现,没有人逃出来。
沈华宣怎么能相信!
他二人武功何等高强,怎么会被这小小火灾困住?
他揪住一个村人的衣领,又无奈地把他放下。
眼前,即使不相信,已是真相的事实也不能改变。
沈华宣失了学生,心神恍惚,心疼不已!沈华宣失了挚友,心如乱麻,心痛如绞!
他去追查,他和天命堂、知天命一同追查!
杳无音讯,无功而返。
人,终不得知天命。
沈华宣认了。
“可这……一定不是天命!”沈华宣固执地这样认为。可他找不到证据,找不到凶手。
天命堂发展得愈加壮大,却仍然是文名胜过武名。为方便管理,沈华宣分天命堂为南苑、北轩,南主文,北主武。他一面操持天命堂,一面四处找寻周弃一家事件的知情人。
没有结果。
又过去了好几年,一个名字渐渐出现在江湖人的口中:周计。
沈华宣意图寻找周计,却因为手上事务繁忙,又需去一趟西域,外加周计常不知所踪,他一直没能找到那周计,问他当年的事。
他在西域出于某些缘故被困住了个三年五载,这当真让他焦躁万分。
这一拖,又是好几年。
周计的名声没有周弃大,知道他住所的人自然也不多。但是沈华宣敢肯定,这个周计就是周弃的儿子!
当沈华宣终于要去找周计时,他的结义哥哥罗敬杰又遇到了困难,他不得不去帮他。
当沈华宣眼睁睁地看着手持长剑的周计从他眼前策马狂奔过去,自己却被寸步阁的人牵绊住,他真是欣喜若狂加怒发冲冠,当真啼笑皆非。
当沈华宣终于见到了周计——周计已娶了妻还有了儿子,而沈华宣已年近半百。
二人相隔十多年终于重逢,皆是喜极而泣。
沈华宣问及那天的事,周计只是苦笑:“不知哪里的仇人趁着夜里——我一直想知道,但是爹在把我藏起来之前只是苦笑着说‘不要报仇',至今我也不明白为什么,想报仇却找不到一点痕迹。”周计呷了口茶。
“那看来你父亲是知道那‘仇人'的身份喽?那么为什么,难道是他心甘情愿?”沈华宣皱眉。
“这……我亦不知。”周计摇头道,“我们原本逃不掉的,那些人守在外面,硬要逼死我们,若不是当时我年纪小身体小可以被藏进那地下暗格,只怕现在早已……”
“我这些年一直想找到那仇人,看来……不行了啊。”沈华宣虽是如此说,这语气却并不甘心。
“只要他们不会再找上门。想来那天,他们以为我也死了,如今又过了这么些年,他们应该不会再来找麻烦。”周计放下茶盏,“沈大哥,您……可有亲人?”
“我?呵呵……”沈华宣愣了一忽儿,“我束发之年没有了父母,也没有别的亲人。后来长期为天命堂付出心力,自然……也没有妻子儿女,却有不少朋友。”
“沈大哥深察民间疾苦,为百姓做主而创天命堂——小弟自愧不如。故此……”周计顿了顿,“沈大哥能不能帮我教教这孩子?”
“这孩子尚在襁褓之中,我又有什么可教的?”沈华宣有些奇怪。
“他叫周皖,因生在这古时皖山皖水间,又盼他像皖公一样清廉——按字辈来,拙荆为他起名作‘以容'。故此,我希望沈大哥若是有空,便教他些道理与诗书……”
“明白了,若是有工夫,这事包在我身上,那你……便一直住在这里了?”沈华宣失笑,可算整明白了,周计这是要“预定”沈华宣。
“是。过几年,我想再招几个徒弟。”周计如此说道。
正当沈华宣惊讶万分,想多加询问时,一声女子的怒喝打断了二人的谈话。
“呔!你这小猴子是吃了熊心豹子胆了?”那女子喝道。
周计闻声,连忙起身陪笑道:“沈大哥见笑了,想来是拙荆遇到了什么不得了的事情,小弟先行告退了!”
说着,他便没了踪影,留沈华宣抬着胳膊兀自发愣。
沈华宣心道:“这周计的性格怎地如此迥异?大概是他年少丧父丧母,这才……既然……是他妻子的事,我不便去打搅,便在此候着吧。
周计走了,沈华宣坐在亭子里,闭目听风,听风中的声响。
“小猴子,你又来我家偷东西吗!老娘我拓跋慧今日不好好教训教训你……”“夫人,慢来!把这小猴子交给我就是!”“你你你,你可知道他刚刚要做什么?”“这我不知——夫人,孩子怎样了?”“他正在屋里头睡着,我这就回去看着他。夫君,这里交给你吧!”
沈华宣听到这里,不禁叹了口气。这种嬉笑怒骂的语气,他听过很多,只不过这女子脾气可有些霹雳火爆,内心却对孩子关心得紧。思前想后,他微微一笑。
待周计赶回亭子,沈华宣早已飘然而去。
他留下了一张字条与一张白网。
“韶年轻度惹人羡,暂且去兮有缘见。文读经史武从家,江湖如梦莫深陷。天网有命莫不从,今还一笑付拙砚。”
这诗可算颇为易懂,文辞显得略有些拙劣,这大概是沈华宣故意而为之。
日复一日年复年,春盛秋收凝雨潜。醉煮炉茶对雪饮,举杯低问却无言。
沈华宣很久没来找周计了,周计倒也找了些《大学》、《孟子》、《诗经》之类,对他来说“乱七八糟”的书给周皖看。周皖敏而好学,凡遇不明之处,必向左近的先生请教。然而他腹中有墨,掌中有剑,却始终无法泼墨骋怀。相比之下,他更长于武功。
周计看着周皖渐渐长大,却不曾再见过沈华宣。
天命如此,算不清,道不明,也许就连一面之缘都得不到。这……究竟是发生了什么?
或许,他们找不到事情的真相,又或许,天命会让他们找到寻觅到缘由。天命弄人,欲究其理,只有继续探寻。纵一代代要因天命奔波,却是江月有圆时,早晚,会有人去研究个透彻。到那时,便会水落石出,真相大白。
天命难料,却不曾相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