丘奇有时候无聊的时候也会过来找李莎莎聊天,他似乎对顾清很感兴趣,问来问去都是顾清和乔素素的事情。李莎莎也耐着性子,跟他讲了很多故事。有时候是她自己的,有时候是顾清和乔素素的。
离开自己的城市,在这个偏远的国度里,她终于也适应了下来。在午后的斜阳里,她有时候也会思考,要不要就此留下来,下半辈子就在这个地方。
李莎莎很少再去国内的事情,就连顾氏的事她也不会主动关心,只是偶尔会从同事的嘴里得到顾氏的近况,诸多都是顾氏又吞掉了哪些企业。开发了那一块。顾氏像是从歪道的状态里转了正,一口一个丝毫不担心会消化不良。
丘奇似乎对此也有一些了解,会在李莎莎面前旁敲侧击的问一些东西。在外人看来顾氏简直就是在飞速奔跑,并不看好这种饿狼扑食的行为,但李莎莎心理明白,这还不够,想要动老宅,顾氏还得奔跑的更快一些。
两个人其实已经分手很久了。
但因为是学生时代的爱情,所以就算分开也舍不得做仇人,加上共同的朋友太多,断断续续的还有些许联系。
男孩已经结婚,女孩也有了稳定的恋情。
有天在网上碰到,男孩正在国外玩儿,和女孩聊了两句,问:你有没有什么需要我带的?
女孩开始说不用,后来想了想,随口说,上大学的时候你有一次和家里人出去玩,回来给我带了一条项链,你还记得不?银的链子,带一个蓝色的小坠子,很简单。我特别喜欢,戴了好久。
男孩说:嗯,我记得。
女孩接着说:前几年链子断了,坠子就找不到了,你要看到差不多的,给我带一个,没有就算了。
男孩在那头开玩笑:你看你,送你的东西都不注意,太没良心了。
女孩一下就不高兴,说:我没良心?你给我买过一块手表,白色的皮表带,我戴了四五年,石英电池换了两回,最后带子断掉了,这款早就停产了,没得修,一直放在抽屉里。我搬了这么多次家,我这种丢三落四的性格,连合同都差点找不到。可那块手表到现在还好好地在我的抽屉里。
这话说完,女孩有点意识到自己的失态,男孩也有点尴尬。
两个人都没再多说什么。
那块手表是很普通的牌子,几百块的样子。
当时两个人都是学生,男孩后来回忆说:那天买完了回到学校,已经挺晚了,本来是想第二天见面的时候给她。
可在怀里揣着就觉着存不住,巴不得立马见到她戴上,赶在宿舍关门前把她叫下楼匆匆忙忙塞给她。
她并没有说过有多喜欢,只不过一直都戴着,分了手也没见摘掉。
女孩其实是挺嘚瑟的性格,工作之后,手上戴的,宝格丽的手链卡地亚的镯子也没少买,可表却没有再买过一块。
《老友记》里有这样一个情节,大约是:
rache和ross分手之后,有次几个朋友在一起,吐槽rache总是爱把别人送的东西退掉,换成自己喜欢的。
ross也跟着说,自己送给她的项链啊,耳环啊,都被换掉了,说rache一点都不珍惜。
两个人说着说着就有点呛,最后rache怒气冲冲地回到屋子里,拿出一个纸箱子,一件一件拿给他看:这是我们第一次看电影的门票,这是我们第一次从博物馆拿的纪念品……
这是你送我的t恤,虽然破了个洞,但我一直当睡衣穿……
明明是喜剧的桥段,ross拿着博物馆的纪念品喃喃道:
其实这个你不应该拿出来的……博物馆的人找了好久……
可笑过之后,心里还是觉着酸酸的。
别说我不够珍惜,你不知道而已。
不是所有的分手之后还有联系就是藕断丝连。尤其是分了五六年,各自有不同经历,网上碰到聊两句,就真的只是把对方当成一起长大的朋友罢了。
没什么牵扯不清,也没什么有所企图,只不过偶然碰到了,说几句话,想起彼此曾有过一段缘分而已。
至于那些珍惜不珍惜,知不知道都没关系了。
她的初恋是隔壁班一位体育特长生,身高187c,爱好运动,李莎莎花了一整个夏天的时间,在操场假装偶遇,送水送饭,最终表白成功。作为纯颜控,李莎莎迷恋男孩的唯一原因便是他长得好看,交往之后才开始漫长的双方磨合,这才发现两人性格无一相似。
李莎莎炽热活泼,男孩内敛沉默,李莎莎懒得运动喜欢逛吃逛吃,男孩热爱运动天生停不下来。他们的相处变得异常诡异,为了能和男孩有更多的话题,她熬夜看体育节目,没日没夜地背篮球、足球明星的名字,陪他看了好多场球赛,每一场都装作饶有兴致,她开始疯狂运动试图跟上对方的步伐。然而尽管如此努力,男孩依旧跟她提了分手,理由简洁明了:“我觉得我们很不合适,相处并不愉快。”李莎莎哗然:“我爱了你那么久,我为你多努力你知道吗?什么不合适,什么不愉快,我都可以改,只要你想要,我都可以变成你想要的那样。”男孩避之不及,落荒而逃。
而后的感情里,李莎莎越发乖巧,对男孩们唯命是从。
她在好友的聚餐中,突然匆忙告辞,而后才得知,那天他的男友忙于游戏没有时间吃饭,便打电话叫她买餐送去——众人哗然,而她甘之如饴。
男友在校园中牵其他女生的手,被我们一行人撞上,她拦住朋友护住男孩,一面暗暗自责:“都怪我,是我没多抽时间陪他。”
这样的例子数不胜数,她在爱情里越发沉沦便越发痛苦,她渐渐成了爱情的附庸,对方的奴仆,愈是卑微,愈是抬不起头,更无法换来她期待的爱的回应。